股票指数期货的产生与特点
在股票投资中,有两类风险需要防范,其一是非系统风险,即由于某种原因导致个别股票价格的下跌。如果投资者购买的股票比较单一,非系统风险发生的概率就大,此时,他就可通过股票的期货交易来规避这种风险。而当股票投资中发生系统风险时,即由于某种原因
而导致整个股票市场价格的下跌时,如果投资者持有的股票种类较多,要通过股票期货交易来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就比较麻烦和困难,这样就需要一种能转嫁股市系统风险的工具,因而就产生了股票指数期货交易。
股票指数期货是一种特殊的期货交易方式,它的交易对象是股票指数,其交易采用保证金和标准合约形式。在股票指数期货交易中,其收益只与股票指数的涨跌相对额有关,而与具体的指数点位无关。
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具有下列一些特点:
1.在股票指数期货交易中,作为交易对象的股票指数一般都是投资者公认的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股票指数,因为只有这些股票指数才能比较客观地反映整个股票市场的变化趋势。
2.在股票指数期货交易中,交易的对象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股票,而是股票指数,所以 在报价方式上是以指数作为互相报价单位,并以每份合同为交易单位。
3.股票指数期货合同的价格是由“点”来表示的,价格的升降也是按“点”来计算的。当股票指数升或降一个点,价格就各升降一个确定的数值金额,如香港的股票期货交易中就规定每点指数为50港币。
4.合同的交割时间一般按季进行,即当季的最后一个月,如3月、6月、9月、12月为循环月份;也有一年各个月份都进行交割的;合同的交割以现金计算,以最后交易日收市时的指数为准,并于之后第一个营业日为结算日。在结算日双方只就买卖之间的差额进行现金交割。